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50528007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关于新入职教师一年后定级学历计算标准的咨询
来信时间: 2025/05/28 13:10
来信内容:
尊敬的领导: 您好! 根据现行政策,新教师入职一年试用期满后需进行职称或岗位定级。目前本人存在以下疑问: 1. 定级学历的认定时间节点:是以入职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,还是以试用期内(如入职后至定级前)新取得的更高学历为准? 2. 学历提升的认定程序:若试用期内取得更高学历,需提交哪些材料?是否有明确的截止时间要求(如证书颁发时间、材料提交期限等)? 3. 政策衔接问题:若入职时学历为专科,试用期内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,是否可直接按本科学历定级?是否需要重新备案或申请? 因涉及个人职业发展及待遇问题,特此恳请贵局对上述问题给予官方政策解读。如有相关文件或操作指引,烦请提供参考。 感谢您百忙中的关注与回复! 此致 敬礼!
回复内容
答复单位: 金寨县教育局
办理时间: 2025/05/30 10:17
回复内容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经与您进一步电话沟通,您是我县定向培养的在校师范生,将于今年6月毕业。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是:1.关于核定工资的标准。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,以入职时提供的学历为标准核定;见习期满(一年)转正定级工资,以定级时获得的最高学历为标准核定,申报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2.关于教师在职教育学历的报备。教师取得在职教育学历后,需及时向单位报告,并由单位将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和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存入个人档案。
  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联系金寨县教育局人事股,联系电话:0564-706483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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